时间:2024-11-02 08:34作者:
日前,河南新乡辉县市一男子投资千万建厂、在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却卡在了现场核查环节,甚至法院的胜诉判决都无法推动,引发网络关注。据南都报道,11月1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证实“企业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全力推进办证工作的同时将对有关责任人开展调查、严肃问责。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办证奇遇记”,2022年1月就在发改委立项,2023年8月到了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环节,却因辉县市监局多次派出核查组但“无人到场核查”而受困于程序之中,企业主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上法庭,当地市监局被判败诉也依然如故……复盘相关程序环节,或可从一个证的申办难度窥见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化方向。
一家企业遭遇办证难,表面看来是卡在了证件申办的前序环节——现场核查上,地方市场监管局接到证件办理申请,“并十多次派核查组现场核查”但未有一批核查组真的到场,有核查组组长称“要送孩子,没时间”,有组长说“安排的日期不在工作日,没时间”,但与此同时,当地“已经发放了不少食品生产许可证”。看起来不是当地的核查工作停滞,而是独独这一家企业的核查工作无法推进,其中的第一个疑问就是不同批次的核查组与当事企业之间,究竟有什么共同的过节?
现在已经同步启动的调查问责当然要问一问这个神秘的核查组: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办法》建立起来的核查员队伍,其履职能力、公正性何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而河南省的具体实施办法更明示要求“不得私自改变核查时间和内容”。从第一次接受核查任务至今,多少个工作日过去了?
立志在家乡投资创业,就因为一个核查环节被困在流程中,亲身体验了一把地方营商环境的真实状况。而按照当地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情况,高概率就在其系统内部产生的所谓核查员,其履职能力、积极性和相关的考核奖惩也应当予以公示,以便于社会对涉事多批次核查组成员的问责情况进行跟进。
根据围绕今年6月本案的一份信访答复内容,“新乡市督查局提议辉县市市场监管局安排外地核查组核查”,但又历经数月而未果,其间还有法院判决督促积极履职同样无果的桥段。现在看来,就不仅是一个不听安排、拒绝到场履职的核查组责任,更是一个已经发现行政行为无法有效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做出具体建议依然怠于履职的严重问题。对于法院一审判决,坚称“责任不在该局”的当地市监部门,对由其主导组建的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队伍,是否有荒废管理、消极建设的责任?这些推三阻四的核查员是否还有资格继续留在核查员队伍?其本职工作又能否胜任?
诡异的是,折腾了一年多没能推动的现场核查,媒体一报道就立马能派出核查员进行现场核查了。这是否也意味着,之前的十几次无法有效派出核查组的主体,对特定企业存在故意刁难的嫌疑?被一个环节卡住的市场主体,其对地方营商环境的不适体验就是百分之百,而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又何止这一家企业?
几批食品安全许可核查组搅动的县域营商环境令人深思。有效的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不能有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无论“临门一脚”卡在哪里,都可能对整个地方营商环境产生巨大影响,甚至随时超出县域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