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4 16:30作者:
据@央视社会与法 消息,2026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原审被告人吕光东、王绪勇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案件发生在2006年12月的一个深夜,三名男子翻墙破锁进入姜甲儒家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其爷爷奶奶,抢走了当时年仅8个月的姜甲儒,最后将其卖给一对夫妇。之后十几年,姜家人一直在寻找被抢走的孩子,直到2024年,警方在山东济宁找到了姜甲儒,三名抢婴男子和另一名涉案人员陆续落网。
2025年9月19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另一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曾某孩是罪责最突出的主犯,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判处死缓;吕某东和王某勇同为主犯,均为累犯,罪责次于曾某孩,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而且吕某东的供述对破案具有较大价值,因此两人均被判无期徒刑;袁某贵因提供关键信息,对确定作案目标及顺利实施拐卖儿童犯罪起到重要作用,亦系主犯,认罪悔罪态度差,但其未直接实施入室强抢、出卖儿童行为,未实际获利,因此获刑十五年。
此外,法院认为四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婴儿父母造成了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虽然原告未提交相应证据,但这些是寻找孩子的必要费用,酌情支持20万元。
一审宣判后,曾某孩和袁某贵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