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破获15年前命案 嫌犯逃亡多年不敢结婚怕梦话说漏嘴

时间:2025-03-18 01:31作者:

“我们是南京市公安局的,你叫什么名字!知道为什么来找你吧!”……被摁倒在地的黄某某没有做任何的抵抗。2025年2月28日,南京警方在湖北武汉某小区住宅内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至此,这起长达15年的命案积案成功告破。3月1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了该案件的侦办情况。

撬锁入室杀人后嫌疑人潜逃

2010年3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南京市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称:某小区的三楼至四楼平台处,躺着一名中年女性,地上、墙上有喷溅血迹。当120救护人员赶至现场后,发现受害者已死亡。因案情重大,南京市公安局市区两级刑侦部门迅速赶至现场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因命案发生在闹市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了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专案组兵分多路,一方面迅速对案发中心现场路段进行管控,盘查过往可疑车辆及人员,同时对小区及周边群众走访调查。另一方面,对案发现场全面勘查,收集相关痕迹物证等进行检验鉴定。

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仲军当年也参与了案发的现场勘查,他回忆,当时警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受害人居住的4楼房屋门窗完好,没有暴力破坏的痕迹,也没有攀爬痕迹,但大门锁芯的弹子有异常痕迹,符合“技术”开锁入室。“当年,勘验民警在屋内及周边楼道提取了上百处可疑的指纹、足迹以及生物检材。经综合分析,警方初步判断嫌疑人为男性,25岁左右,体态中等。”仲军介绍。

“当时,专案组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这是一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转化的抢劫杀人案件,极有可能是嫌疑人正在室内行窃时,遇到受害人回家,两人正面遭遇后,嫌疑人为逃离现场而杀人。”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海荣表示,命案发生地在主城老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安保,进出小区都是开放式的,当年的小区监控设备也不健全,导致有价值的线索很少。虽然专案组开展了大量比对排查、线索研判、走访摸排等工作,在现场也提取了犯罪痕迹物证,并多次前往全国各地进行调查,但受制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案件始终未取得突破。

技术比对精准锁定真凶15年后落网

15年来,南京警方刑侦部门始终将该案作为重点,并利用刑事科技的发展成果,重新梳理、反复研究现场痕迹物证,不间断在公安部全国数据库、地方数据库中滚动比对,但一直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近期,湖北武汉警方上传至公安部全国数据库的涉嫌交通违法的黄某某的一组数据,被南京警方刑侦部门比中。

“我是在2月25日成功比中该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当比中全国数据库里的信息时,我第一时间提供给了合成攻坚战队。”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刑警大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陈玥说。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彧介绍:“15年了,时过境迁,当年案发地还属于白下区,现在已合并成秦淮区了,我们对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勘查,提取到了有效的痕迹物证并做了保存。随着科学算法、比对技术的不断优化,加上对相关数据的实时比对,最终锁定了我们一直苦苦追寻的真凶。为了进一步验证,南京警方对案发当年黄某某的活动轨迹进行了细致研判,发现黄某某当年那个时段在南京有活动轨迹,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至此,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

2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仲军带领精干力量,前往武汉抓捕嫌疑人。当天下午到达武汉后,在武汉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抓捕民警在位于武汉某区黄某某的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当时经过再次比对,我们确认了现场指纹、足迹为黄某某所留,但他仍存在侥幸心理,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参加抓捕行动的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命案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张宇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3月1日下午,南京警方成功将黄某某押解回宁。当天晚上,黄某某心理防线被南京警方成功突破,供述了杀人的犯罪事实。据黄某某交代,案发当年,他来南京寻找工作未果,身上带的钱也花光了,于是在3月底的一天下午,通过“技术”开锁的方式入室盗窃,恰好被返回家中的受害人看到,在受害人夺门而出大声呼救的时候,持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其刺死,迅速逃离了现场。“当年犯下这事后,我非常害怕,不敢和父母一起住,这么多年也不敢结婚,担心夜里说梦话把事情说出来。”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待。

3月14日上午,受害人家属专程来到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将印有“十五年锲而不舍追真凶破命案南京刑警有担当”的锦旗,赠送给警方并表示感谢。

“15年来,我们对侦破这起命案积案的决心从未动摇,力度从未松懈。该案成功告破,得益于近年来的刑侦专业化打击改革成效,以及刑事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尤其是我们的合成攻坚战队,对命案积案始终坚定必破信念、锲而不舍,最终努力付出有了回报。”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秉德说。

上游新闻记者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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