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广州出租车司机身体不适致撞车事件:用人单位或担责

时间:2025-02-14 02:30作者:

2月12日晚,有网友反映,广州天河万菱汇商场附近的天河路,一辆黄色出租车撞翻一辆绿色出租车,随后又撞上护栏。涉事的如约出行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系因司机身体不适导致。2月13日,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根据相关法规,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或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绿色出租车侧翻在地。

2月13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向南都记者分析,对于经认定属于出租车司机的责任,按以下情况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保险之外的责任,由侵权人赔偿。”他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他指出,如果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出租车司机驾驶出租车系以出租车公司名义进行,由于出租车司机的驾驶行为受出租车公司的监督管理,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在这一情形下,应当由出租车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他强调,“在司法实务中,若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属于承包关系或租赁关系,有的地方也会认定由出租车司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或由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共同或连带承担责任。”此外,网约出租汽车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及约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另行主张权利。

南都此前报道,2月13日,如约出行平台(涉事公司广骏出租车公司上级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2月12日18时11分,一辆出租车行经天河路时,司机因身体不适,导致车辆碰撞另一辆正在行驶的出租车。其后,车上的乘客趁出租车停顿期间开门离去。目前,司机身体无大碍,正在配合警方调查,乘客无受伤;另一辆出租车上的司机及乘客轻微擦伤。出租车公司正积极配合警方处理后续情况。

其回应南都记者称,黄色出租车乘客下车,是否系司机在清醒状态下主动打开车门,以及司机的病情等信息,仍有待警方通报,“警方已经让司机去做笔录了”。针对绿色出租车的赔偿等事宜,“广骏出租车公司会作后续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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