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合肥市人民政府通告!

时间:2024-12-26 20:30作者: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元旦期间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元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4年12月31日17时至2025年1月1日3时,淮河路步行街区域(东起滁州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起寿春路,南至长江中路)、天鹅湖广场区域(东起潜山路,西至怀宁路,北起休宁路,南至祁门路)、之心城购物中心区域(东起肥西路,西至合作化南路,北起长江西路,南至南一环路)、罍街区域(东起双河路,西至宁国南路,北起青年路,南至水阳江路)、环湖大道(万年埠路至深圳路段周边水平300米范围内)垂直范围真高120米以下空域进行空中临时管制。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四、依法查处违规飞行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551-66262110)

特此通告。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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