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要区一男子造谣被依法处理!

时间:2024-10-23 23:04作者:

南都讯记者蔡雯“平安高要”日前发布消息称:10月22日,高要一男子禤某为博取眼球,在自媒体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称:“昨晚活道沙尾村,外省人团伙作案偷小孩,大家小心,睇好自己的小朋友”。该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高要公安机关迅速将禤某传唤到案,经核查发现禤某所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当日,高要网警部门在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禤某所发布的“有人偷小孩”的信息后,迅速联合辖区派出所展开调查。经核查,发现禤某所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随后,高要警方依法将禤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禤某到案后承认其为博取眼球,下载一段相关视频并编造上述虚假信息,发布到自己的短视频平台账号的违法事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部分网友的担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禤某已被高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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