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再度向美国指控长江存储

时间:2026-01-28 16:00作者: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期披露的一项正式裁定显示,该局已撤销了此前准予对美光科技的两项重要专利进行多方复审(IPR)的决定,并且驳回了长江存储发起的专利无效请求。

裁定书显示,长江存储发起的两项针对美光拥有的专利(专利号:US8,945,996B2与US10,872,903B2)的无效请求已被正式终止。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约翰·斯奎尔斯在裁决书中宣称,该局驳回长江存储请求的原因在于其“未能履行法律义务”。

据悉,这两项专利均涉及闪存的重要制造工艺。如果这两项专利被判无效,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美光在与长江存储的“诉讼大战”中的主动权。

此前,斯奎尔斯已于去年11月发布命令,要求长江存储解释:鉴于其已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为何该局仍要承接长江存储针对美光的专利挑战。斯奎尔斯表示,长江存储发起的专利挑战,可能违背所谓美国的“外交政策利益”,因此要求长江存储披露其所有“实际利益相关方”。

此外,美光科技还指控称,长江存储母公司是属于“中国国资控制”,并强调长江存储已经被美国政府列入了实体清单,“违反了美国的出口管制”。

而长江存储则回应称,“专利局不应容忍美光公司试图利用实体清单转移人们对IPR程序实质内容的关注,长江存储被列入实体清单与专利的可专利性无关,也与IPR程序的进行无关。揭露并帮助撤销美光公司的非法垄断行为对所有人都有利。”

但最终,斯奎尔斯在正式裁定中宣称,长江存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反驳,也未能清晰界定其真实的股权与控制关系,导致其申请不具备被进一步审议的法定条件,相关立案决定予以撤销,所有程序立即终止。裁定还指出,由于相关法律时效(Time-bar)的限制,长江存储已无法通过重新补报材料来重启这起专利无效挑战。

此前,彭博社分析指出,斯奎尔斯及其之前的代理局长寇克·斯图尔特,扩大了拒绝专利挑战申请的自由裁量因素,以所谓“紧迫的经济、公共卫生或国家安全利益”为由拒绝了许多企业的诉求。

早在去年11月,中国商务部曾就相关问题回应称:中方注意到,美方近期以“国家安全”为名修改申请专利无效相关规则。中方认为美方做法违反其知识产权相关国际义务,是对中国企业合法权利的歧视性限制。中方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据介绍,长江存储成立于2016年7月,是国内专注于3DNAND闪存及存储器解决方案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企业。2022年,长江存储就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后又于2024年被美国国防部列入“涉军清单”。

长江存储于2023年向美光科技发起诉讼,指控美光科技侵犯了其8项与3DNANDFlash相关的美国专利。此后,双方分别在美国及欧洲多国展开互诉。

仅在美国,自2024年以来,双方及其关联公司在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和华盛顿特区等地发起了至少5起诉讼。此外,双方在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相互挑战对方专利有效性的次数至少达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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