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5 22:30作者:
11月24日,四川通江的村民金福春从山西回到四川老家的第8天,领到了公司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共计38万元。此前媒体报道,金福春外出寻找被拐妻女后失联,11年后才被山西稷山警方送回。
认亲现场,金俊不停擦拭眼泪。(受访者亲属供图)
据此前报道,1994年冬,金俊跟着聋哑的母亲,被“人贩子”带离家乡,辗转至山西。1995年,父亲金福春跟着邻村的“人贩子”找人,被带到河南一金矿打工,后来被“熟人”带到山西煤窑打工,1998年后失联。
11月15日,离家30年的金福春,在铁溪镇与女儿金俊相认。
“从山西来的警察说,人是他们找到的。”弟弟金福友告诉记者,那时,他正在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一处搅拌场劳作,说是被山西省登峰建材有限公司“收留”的特殊人员,“过去30年,他到处打工,干最苦最累的活,从未领到过工资”。
金福春坐在院坝里晒太阳。曾业 摄
金福春回家后,金俊找“收留”企业负责人赵登帆核实情况。赵登帆称,金福春最初以“流浪汉”身份被其父亲“收留”,大家都叫他“老金”。出于怜悯,未安排工作,仅提供食宿,但金福春懂得“感恩”,闲不住,要主动找活干。
对此,金俊不解——父亲多次提到,给赵老板“打了11年工”,干了不少活,“理应结算工资”。赵登帆解释:“我们是好心收留,没强迫他干活,仁至义尽了”。
“既然是收留,为啥不帮他找家人?为啥不早点把他送回来?”金俊提出疑问,赵登帆辩称,“从未见过他的身份证”“他说不清具体地址,而且我们听不懂他说话”。
金俊不相信赵登帆的说辞。认亲前,山西来的民警说,金福春在“被收留”期间,有一张过期的老式身份证——金福春也称,他确实有身份证,但是过期了,没去重新办。
身份确认前,警方给金福春拍摄的照片。(受访者亲属供图)
11月21日,记者拨通赵登帆电话了解相关情况,赵登帆称,2013年左右,他的父亲就认识“老金”了。“此前,父亲一个朋友在陕西做生意,遇到‘老金’乞讨,干脆收留了他。后来,又从陕西把‘老金’带到了山西,被父亲收留,至今已有十来年了。”
“我们为‘老金’提供了食宿、医疗帮助。前段时间,警方帮‘老金’找到家人后,我还自掏腰包,花了5000多元把他送回四川老家。”赵登帆称,长时间相处,他和“老金”有了感情,“他不想走,我们劝他回去看看女儿,他才同意回四川。临走时,他给我说,最多十来天就回来。”
“老板”与“老金”,是否存在雇佣关系?赵登帆解释称,他们公司有正规管理制度和专业岗位分工,“所有技术性工作均有专人负责,他干不了我们公司的任何工作”。至于在企业厂区里扫地、洗车、种菜、捡纸箱等行为,完全是“老金”的自发所为,“我们多次劝阻,但他听不进去”。
“我找赵老板要过工资,去了四五次。”接受记者采访时,金福春称自己讨要过工资,但对方说,他是没有户口的“黑人”,办不了手续,发不了工资。“我在赵老板那里打工11年,打水泥,管搅拌机。开头那几年,只有7个车拉混凝土,现在有30多个车了。”金福春称,赵老板今年新开了“3号罐”,最忙的时候,他一天只能睡4个多小时。
“自愿劳动”能否成为拒付薪酬的理由?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报酬。
来源:封面新闻 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