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9 00:02作者:
近日,有网友于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辽宁朝阳市一道路上,一群正在列队的徒步团队与消防车以及救护车僵持,阻碍上述公务车辆通行,后彼此各让一步后,恢复通行。
7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发生于朝阳市大凌河景区内道路,与徒步团队僵持在一起的消防和救护车辆系在此处参加备勤的车辆。目前,景区正在研究如何处理此事。
徒步团队与消防车、救护车
在景区内短暂僵持
网传视频中,该群徒步团队成员占据道路中央位置。他们均身着红色上衣、白色裤子,有部分成员手持广告宣传旗帜,在两辆消防车及一辆救护车驶来时并未让开道路空间。在僵持一两分钟后,消防车、救护车靠边,徒步队伍绕过消防车及救护车,列队前行。
7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核实到,该事件发生于朝阳市大凌河景区内道路,与徒步团队僵持在一起的消防和救护车辆系在此处参加备勤的车辆。
景区管理处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事发时间为7月17日晚7时许,“我们这边搞一个大型活动,叫‘凌河之夏’,因为观众比较多,所以消防车和救护车每天晚上在这备勤。往常车基本(晚上)6点半就到了,昨晚上他们7点钟来的,跟我们景区内的徒步团队正好走了个面对面,徒步团队就没给他让道。”
这名负责人表示,因为目前没有对徒步团队的相关规定出台,所以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景区允许他们存在。“他们在我们这里(景区)有几百人,我们规范他们,尽量不要发生扰民的行为。但这次他们的行为就不仅是扰民,应该是妨碍公务了。”
目前,景区正在研究如何处理此事。据荔枝新闻报道,7月18日,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徒步团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当地居民曾反映:
景区徒步团队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得知,2024年5月,曾有当地居民于领导留言板反映大凌河风景区暴走团(徒步团队)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事,该用户称:“大凌河风景区作为朝阳市的一张名片,市内大凌河风景区观景道路,一到夏天多支暴走团队在行走时举着有广告宣传的大旗穿着带有广告宣传的衣服,占据观景道路公共空间,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希望减少暴走团队,恢复大凌河安静优美的环境。”
对此,朝阳市水务局曾回复称:“暴走团”影响已成为近年来颇具争议的社会现象,大凌河景区也活跃着多支暴走团队。目前,国内尚未出台针对“暴走团”进行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景区内暴走团行为秩序,大凌河风景区管理中心制定并向暴走团明令提出4条措施:一是团队不得发布条幅类广告;二是团队行走宽度不得超过3米;三是统一规划行走路线,不得出现队伍重叠现象;四是音响声音调到尽量小,不得出现扰民现象。同时,还向暴走团人员倡导在锻炼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利益和乐趣,还要充分考虑他人的感受和权利;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要增进对暴走团群体健身需求的理解和包容。
律师说法:
消防车等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优先通行权
如执行紧急任务,拒不避让将担责
对此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此权利。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消防车、救护车备勤与执行紧急任务有所不同。本事件中,备勤的消防车与救护车通常不属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状态,此时其他车辆和行人没有让行的法定义务,一般不会因为阻碍备勤的消防车、救护车而承担法律责任,很难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对其进行处罚。
虽然阻碍备勤的消防车、救护车,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在阻碍过程中,消防车、救护车接到紧急任务开始执行任务,此时仍拒不避让,或阻碍行为情节严重,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李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