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30 10:31作者:
6月27日,一段标题为“环海南岛摩旅误入高速被私家车逼停”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关注。对此,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针对网民提出的四点质疑,结合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逐一回应。(据6月28日界面新闻报道)
当地通报
警方的这则通报非常有针对性,将现行法规和民警的截停行为进行比对,既说明了民警截停的合法性,同时也坦诚民警在事件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就发布了《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
不少民警在非工作时间出于职业敏感发现异常及时出手,往往受到了舆论的高度赞扬。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完全可以漠视或者采取回避态度。所以,对民警的主动作为应予肯定。在他人遭遇危险或者社会需要时,哪怕是休息时间,他们同样是“待岗”状态,应该立即作为。
女子骑行摩托上高速,不管是不是“误入”,首先都违反了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车速较快,摩托车又是“肉包铁”,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不得不强调,因为海南省高速公路没有设立收费站,这更对骑行人的素质提出了要求,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不过,民警发现危险情况出手,特别是非工作时间,又没有开警车、穿警服,行为就更应该规范,消除对方疑虑。比如,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截停的法律依据,同时将车辆完全停入应急车道等,就能少些纠纷。不能因为他人没有要求,就不出示证件。
民警在非工作时间,应该有主动作为的工作态度,更应该有细致严密的工作作风。细节往往决定成败,也决定着执法行为能否被对方理解。当前,群众对民警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程序上没有瑕疵就成为一种刚需,对方被罚,才会心服口服。
另一个方面是,在高速公路上,同时要考虑截停行为会不会产生安全风险。自己开的是民用车辆,拦截会不会导致对方误解自己的意图加速逃离?能不能记录相关车辆违法信息,采取报警措施让相关执法部门跟进?毕竟,摩托车上高速存在安全隐患,但并不等于一定会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是否紧急到需要当场截停的程度?当然,如果骑行人还有超速飙车、违章变道等其他危险驾驶行为,民警截停引导下高速就非常有必要。
这一点,需要民警现场综合判断,结合骑行人的行为采取适当方式,以不诱发安全事故为原则。
总之,民警和违章驾驶人之间,不能视为矛盾体。民警的介入,是为了保障包括骑行人在内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配合民警执法。另外,民警也应该执法规范,在程序上合法,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