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9 12:31作者:
极目新闻记者丁伟
4月11日,湖南株洲女子刘某与不满3岁的儿子钟某某过马路时,遭一辆越野车碰撞。刘某受伤,钟某某不幸身亡。据报道,肇事司机易某某系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5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刘某的丈夫钟先生。钟先生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5年4月11日17时03分许,易某某驾驶湘B牌照的小型越野车沿昆仑山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建发央著二期南门施工区域路段时,遇刘某步行陪同儿子使用儿童平衡车滑行从施工区域围挡西端由南往北横过道路。越野车左前部位碰刮钟某某头部和刘某脚部,造成刘某受伤,钟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认定书显示,占道施工单位与易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刘某、钟某某共同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易某某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行为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另依法进行处罚。
钟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儿子的遗体还在殡仪馆,妻子于5月27日刚进行了手术,目前还在医院。“三方在进行协商,还没有结果。”钟先生表示,他对上述责任划定很有异议,他认为易某某作为公安局人员,其驾驶证和车辆却均逾期未验,易某某在此事故中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天元区交警大队知情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初查易某某系买家具返程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对易某某的驾驶证逾期和车辆未检验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株洲市公安局已介入处理,同时要求易某某积极配合处理此事。
2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株洲市公安局,接线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可关注后期发布的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