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9 21:49作者:会员
独生子女们的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结婚组成家庭之后夫妻两至少要赡养四位老人,压力非常的大,那么作为独生子女有没有什么特殊待遇呢?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新政策是什么?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怎么领?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新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通常情况下,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并且年满60周岁,在不违反计划生育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补贴。武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可领取3500元,家中有两位老人,则可领取7000元。上海的补贴力度是最大的,父母以及孩子都可以享受补贴,每人5000元。
2、独生子女死亡伤残补贴
此前有数据统计,我国每年“失独家庭”增加7.6万个,已累计超过100万个,还有数量较大的“残独家庭”,这些家庭的老人可以说养老问题是非常严峻的。如果独生子女意外残疾,造成丧失劳动力或死亡,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每人每月可获得一定的补贴,并还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帮扶。
3、独生子女教育补贴
教育补贴分为现金补贴和加分补贴,一般来说,现金补贴的金额在1000元到3000元不等。加分补贴主要针对的是高考,具体的政策要求,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都会有变化,如果满足条件,子女高考的分数可以加1到10分不等。
代表建议:允许退休父母随独生子女落户
3月9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放宽户籍等政策限制,对已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子女的,允许其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户,并在社保、医保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这一数量庞大群体的养老负担日趋加重,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民生课题,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妥善加以解决。”孔发龙称。
孔发龙向记者表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目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压力、心理压力、体力压力较大,以及优质养老供给严重不足等方面。
为有效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落实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孔发龙建议,应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倾斜。如放宽户籍等政策限制,对已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子女的,允许其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户,并在社保、医保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孔发龙还建议,应全面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等制度,当父母患病时独生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给予其一定假期进行护理照料,对独生子女在异地工作生活的适当延长探亲假时间,支持独生子女更多时间陪护老人。
“政府应对独生子女父母群体进行信息化建档立卡,并进行常态化的养老需求收集与评估。”孔发龙建议,应结合不同家庭的异质性需求,制定专项措施、安排专业力量、完善专门设施,针对性提供优质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以及人文关怀。
在完善补贴制度方面,孔发龙建议,“建立完善更加普惠的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失能生活补贴、困难丧偶丧子生活补贴、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等制度,在一次性明显提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实行补贴与平均物价、工资上涨幅度挂钩,每年调整一次。”
此外,孔发龙还建议,由财政出资牵头设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专项基金,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将基金委托给专业机构投资运作。
“当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丧子、伤残等意外风险时,可以从基金中划拨专用款项给予一定支持帮助。”孔发龙说。
延伸阅读:界定独生子女的标准
普通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独生子女父母是指《湖北省推行计划生育的试行规定》实施之日(1979年9月20日)起,只生育一个子女(实施之日子女年龄未超过14周岁),尚有生育能力(女方在49周岁以内)而不再生育,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双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个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因丧偶、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在丧偶、离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后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再婚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或丧偶时)依法由其抚养,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或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由对方抚养,双方再婚后不再生育并原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再婚前双方或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未由其抚养,现家庭无子女,不再生育并原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双方离婚(丧偶)重组家庭,各带有一个孩子,先退休后重组家庭的,可享受计生奖励政策;先重组家庭后退休的,不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