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紧急提醒:已有多人被骗!涉案金额226.8万元

时间:2025-08-29 16:00作者:

公布一案例

一男子谎称“认识深圳某教育部门领导”

可以托关系办学位

诈骗多位家长共计226.8万元

2023年3月,姚先生聘请黄某为女儿的补习老师。补习期间,黄某声称自己“认识深圳某教育部门和知名学校的领导”,可以帮忙办理学位,还出示了2022年办理的“成功案例”截图。

信以为真的姚先生,不仅自己付费,还向亲友推荐,最终13名家长共支付119万元“学位费”。

直至当年9月开学,姚先生发现孩子并未被心仪的学校录取,才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经查,2023年3月起,黄某以办理深圳多所知名学校学位为幌子,取得多名家长信任后骗取钱财。在家长催促下,他甚至伪造录取通知单图片和录取短信,通过虚拟平台发送给家长,让他们彻底落入骗局。黄某诈骗金额共计226.8万元。

经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黄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检察官提醒:家长可通过教育部门、学校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招生政策,务必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学位申请或入学手续,切勿轻信所谓“认识领导”“有特殊渠道”等各类诈骗话术。

暑假即将进入尾声

师生和家长们忙着筹备

新学期开学事宜时

电信网络诈骗的“黑手”

也悄然伸向校园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截至8月21日,全市已接报在校师生被骗警情1045起,其中市教育局直属院校89起,高等教育院校324起;被骗人员中教职人员137人,学生908人。为守护市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本报梳理开学季高发诈骗类型,拆解骗子的“伪装术”与“话术陷阱”。

缴费通知类

刘女士的女儿即将转学入读,平时她通过QQ班级群与老师保持联系。某晚刘女士收到“班级老师”的QQ私聊消息,通告原QQ班级群将解散,需加入新钉钉群沟通。因对方头像和昵称与班级群中老师一致,刘女士没有过多留意,便扫码加入钉钉群并添加“老师”钉钉号。对方以“新生入学需交纳体检费95元、资料费100元”为由,诱导刘女士转账,之后又以“购买校服”为由要求再次转账。

套路解析:

开学季常有诈骗分子混入“班级群聊”,通过改头像、昵称冒充学校老师、班主任或家委会成员,以缴纳学杂费、资料费、补课费等为由,群发或私聊家长实施诈骗。深圳警方表示,当接到自称老师或熟人要求转账的信息,务必电话或当面核实。

兼职刷单类

蝇头小利为饵,大额诈骗收尾

陆老师刷“小红书”被拉入群聊,群内以“购物返利”为诱饵,引导其关注认证主体为村委会的公众号。对方以“绿色兼职”为名,要求陆老师通过网上购物平台刷单并承诺返现。最终,陆老师被诱骗多次转账购买机票、会员卡等,累计损失10万余元。

套路解析:

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通讯软件传播“刷单业务”,引导受害人刷单,最后提高刷单金额,以各种借口要求受害人持续投入,拉黑完成诈骗。深圳警方提醒“刷单、刷信誉”都是违法行为,不是正当兼职,不要被小利诱惑。

校园贷款类

征信威胁,诱导转账

小杨接到自称中国银联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对方告知小杨的校园贷信息未注销会影响征信,可以通过他们指引关闭渠道。小杨扫描对方发来的农业银行App二维码,转账4999元至指定账户后,察觉不对遂前往派出所报警。

套路解析:

针对学生常见的骗术一是“奖学金”诈骗,二是注销“校园贷”诈骗。深圳警方提示,学校或资助机构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或要求ATM操作,以发放奖学金为由要求提供密码、验证码或转账的一律是诈骗。

警方提示:

学校或资助机构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或要求ATM操作,以发放奖学金为由要求提供密码、验证码或转账的一律是诈骗!个人征信由官方机构管理,以“注销校园贷”“清除贷款记录”为由,要求转账或借贷的均为诈骗。

冒充熟人微博类

克隆账号,紧急求助诈骗

23岁的周先生收到“大学室友”微博私信,称出国急需代付机票尾款1.2万元,对方精准复刻室友头像、简介及近期互动记录,并附上伪造的航空公司“支付链接”。周先生转账后发现“室友”账号是克隆的,钱款流入虚拟币洗钱平台。

套路解析:

诈骗团伙扒取微博隐私克隆账号,以“支付超时”“系统故障”等话术诱导扫码转账。深圳警方提示,市民接到朋友求助信息,务必直接电话或视频确认;支付设置24小时延迟到账;凡涉及“代付”“扫码付款”立即拉黑并报警。

警方提示:

市民接到朋友求助信息,一是验真,直接电话或视频确认,或提问只有真好友知道的问题;二是防护,微博开启“仅互关私信”,支付设置24小时延迟到账;三是警惕,凡涉及“代付”“扫码付款”立即拉黑并报警。

买卖两卡行为类

小利诱惑,沦为帮凶

大学毕业生小林在同学聚会上结识“校友”张某,对方以“公司短期走账”为由,借用小林闲置银行卡,承诺支付2000元“感谢费”。小林因卡内无余额便同意出借。一个月后,小林被警方传唤,其银行卡被用于转移电信诈骗资金,涉案金额高达156万元。小林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套路解析:

“两卡”指电话卡、银行卡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会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洗钱、电信诈骗、偷逃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自己也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均属违法行为,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帮凶”,要承担法律责任。新学期伊始,广大师生和家长需提高警惕,牢记各类防诈提示,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如不幸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留存证据,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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