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5死11伤,江苏通报: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5-07-01 00:00作者:

编辑丨董鑫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7月17日12时56分许,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环镇北路7号的江阴市恒园彩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28.3万元。

近日,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无锡江阴市恒园彩纤有限公司“7·17”较大闪爆事故是一起因岗位员工盲目操作,生产单元安全设施缺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16日21时10分许,恒园公司纺丝生产线真空泵电机故障停机,真空泵岗位员工董昌华排除故障后重新启动南侧一组真空泵。因准备临时停产和检维修设备,厂长唐军随后又关闭了真空泵,为便于排料,中控系统岗位人员根据唐军要求将导热油温度设置为280℃,冷凝系统设备正常开启,但夜间未组织员工排料。 7月17日8时许,唐军组织召开会议,安排真空泵组组长张伟良对真空冷凝系统进行检修保养。9时许,恒园公司安排4名员工进行排料,约排料12-16托盘,釜内剩余原料约1.8吨。11时50分,张伟良清理冷凝器,打开冷凝器人孔后,发现有白色气体冒出,随即关闭连接冷凝器的2个气相阀。 12时许,多名员工向唐军反映冷凝器气相阀区域存在白色气体泄漏,并伴有刺鼻气味。 12时17分,唐军用打湿的石棉覆盖气相阀泄漏处。 12时56分29秒,监控画面显示,2号生产线混料提纯釜附近突然出现爆闪亮光并迅速增强,多处出现震动现象,燃烧波迅速扩张,随后画面消失。

事故直接原因

恒园公司员工盲目关闭真空泵和气相阀,混料提纯釜内物料持续加热分解产生有机废气,员工发现有机废气泄漏后现场未正确处置,釜内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条件,遇点火能量发生闪爆,釜本体与端盖分离移位,与釜体连接的导热油管线断裂,大量高温导热油喷溅引发火灾,爆炸冲击波和燃烧波迅速扩张造成人员伤亡。

6人追究刑事责任

1.唐军,恒园公司厂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张伟良,恒园公司真空泵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3.曾荧晓,恒园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4.张强,恒园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5.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担任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至事故发生时,担任第一化纤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6.徐华伟,2024年5月至事故发生时,担任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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