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7 10:31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朱洪蕾 刘雅菲
6月15日,武汉一大学的学生小张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自己和同学在校园内道路上遭遇“开门杀”,两人身体多个部位受伤。
校园道路遭遇老师“开门杀”
据小张介绍,她是一名在读学生,6月5日晚10点40分左右,师妹骑电动车载着她行驶在校园内一处内部道路上,经过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旁边时,这辆汽车的司机突然打开车门,将自己和师妹一同撞倒在地,自己和师妹流了不少血。
小张的嘴上缝针,身上也有多处伤痕 受访者供图
在肇事司机开门后,两名学生发现司机为学校的一位老师,出于对老师的信任,两名学生当时没有报警,而是在老师的带领下先前往医院治疗,这期间所有治疗费用,皆为两名学生自行承担。其中,小张的面部、关节等多个部位有明显伤痕,嘴巴上部也缝了几针。
据小张介绍,6日下午,在陪同两名学生前往医院就医期间,涉事老师称如果汽车车门维修费在1000元以内,老师自己承担,超出部分需要受伤学生承担,此时两名学生才知道涉事老师的汽车车门受损。在返程途中,涉事老师称,汽车如何维修,需要回家商量后再说。就医期间所有费用,目前皆由两名学生自行承担。
“交警定责时表示,老师是主责,师妹由于骑车带人,承担次责。”小张说,交警表示,两名学生的医药费用,如果在1.8万元以内的,全部由涉事老师的保险承担;老师的汽车损失,按照主责七成、次责三成划分。后来经过协商,老师和小张的师妹各自维修自己的车辆。
“受伤后就是抹药、吃药、吃半流食,用吸管喝榨的果汁”,小张表示,“我也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希望这件事情能有公平的处理。”
小张和同学就是在这条路上遭遇“开门杀” 受访者供图
律师解读电动车载人是否担责
该高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开门杀”车祸这件事具体情况需要问洪山交警。记者致电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并未对事故情况做出回应。
在这起事故当中,电动车和汽车的责任如何划分呢?
山东润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雪洁分析案情后认为,这起事故中,因为骑电动车一方存在载人的情况,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逯义伟认为,事故双方都有注意的义务,机动车方面的义务要更大一些。责任划分方面,不管是七三、八二还是六四,应该是交警结合具体情况认定。
王雪洁律师介绍,这起事故中,当事人是否第一时间报警,影响不大,后期交警是根据监控录像认定责任划分的,没有问题。如果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话,可以及时申请复核。
王雪洁律师表示,驾驶电动车一方需要赔付“开门杀”一方修车费用,可能在实践上来说,感觉不合理,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太大问题。因为交强险不保自身的车损,所以造成事故的汽车车主的修车费用,不包含在交强险范围内,电动车一方需要承担三成的修车费用。
王雪洁律师建议,受伤的学生,该看病看病,一定要把相关的票据、诊疗记录全部收好。如果需要协商的话,受伤学生可以在交警或者学校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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