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贷44万给公司买奥迪2月后被开,当事人:入职必须要买奥迪A8

时间:2026-06-16 16:01作者:

应聘司机被迫买豪车,贷款44万后两个月被开除,车被抵押成“烂账”

2月前,27岁的刘涛(化名)在一次招聘会上被某汽车租赁公司拦下来,面试官直接抛出唯一的条件——“入职必须自掏钱买一辆Audi A8”。刘涛原本只想找一份稳定的驾车工作,没想到这一步已经站在了贷款的门槛前。

公司提供的“代购协议”里写明:车辆由公司代为代购,贷款由公司全额垫付,刘涛仅负责月供的“名义还款”。协议中甚至没有明确公司何时归还贷款。刘涛凭信任签了字后,立刻跑去银行办理了44万元的车贷,随后把车开回公司。公司上交了车辆使用登记,刘涛每天在公司车队里驾驶这辆豪车进行商务接送。

然而,好景不长。仅仅两个月后,公司突然宣布裁员,理由是“业务调整”。刘涛被迫离职,手里的Audi A8也被公司直接封存。更离谱的是,负责财务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淡淡解释:“车子已经被客户抵押,我们手里没钱了,等法院判决后再说”。换句话说,这辆价值近百万的豪车已经被另一位客户当作抵押品用掉,而刘涛的贷款却没有任何人来接手。

目前,刘涛的银行贷款仍在正常计息,一笔44万元的未偿债务让他的信用记录瞬间污点化。更糟的是,车辆登记信息已经被更改为该客户的抵押登记,车主权属纠纷随即陷入法律僵局。刘涛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公司违约并追讨代购协议中“公司垫付贷款”的责任。

这起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刷屏,引发网友对“招聘陷阱”的广泛讨论。有人嘲讽:“这公司把买车当成了入职门槛,等于让求职者先把钱投进去再给踢走。”也有人提醒应聘者:任何涉及高额贷款、车辆抵押或先付费用的招聘,都必须先核实公司的资质和合同细节,否则很可能沦为“先付后坑”。法律专家指出,企业若在招聘时设置不合理的财务负担,已涉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非法用工”的范畴,受害者有权要求返还贷款、赔偿损失,并追究公司法人的刑事责任。

在案件还未有最终判决之前,这辆Audi A8已经在法院的《执行信息平台》里出现,标注为“已抵押”。刘涛只能先在银行申请暂缓还款,争取法院判决后再一步步追讨欠款和车辆所有权。

这起“买车入职、贷款自负、被开除” 的案例,无疑给正在找工作的青年敲响警钟:岗位要求与个人负担要匹配,合同细节要尽量书面化、明确化,遇到不合理条款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否则,一次看似高大上的豪车机会,可能会快速演变成沉重的债务负担与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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