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5 20:30作者: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河北武安“爱心妈妈”李艳霞不当得利纠纷案的二审,将于1月28日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而这也是该案二审程序中第三次开庭。
该案司法程序耗时多年,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后称爱心村)在2022年3月16日起诉李艳霞,约两年半以后该案迎来一审宣判。2024年12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李艳霞返还不当得利款13683620元,驳回了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其他诉讼请求。李艳霞不服该判决,随后提起上诉,至今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前案回顾:
因“爱心”而知名但背后却涉及多项犯罪
该案核心人物李艳霞,1965年出生于河北武安市上泉村,从1996年至她被公安机关抓捕前的20多年间,她总共收养了一百多个孤儿。李艳霞因此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被称为河北“爱心妈妈”,还因此荣获“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的荣誉。2007年,李艳霞登记成立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

▲李艳霞资料图
但李艳霞“爱心”的背后,却是另一幅面孔。2018年5月5日,武安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对李艳霞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此案在2019年7月24日宣判,16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中“爱心妈妈”李艳霞获刑二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李艳霞伪造并使用其他公司印章,非法保留了武安市白家庄村北铁矿的探矿权;被告人李艳霞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城镇低保补助资金人民币568493.2元;被告人李艳霞伙同许琪等人,采取虚假入股、报假案、信访控告、滋扰堵路、威胁恐吓等手段,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币784000元;被告人李艳霞纠集许琪等人,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聚众阻拦工程施工,给施工企业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许琪还实施了故意伤害犯罪。
对被告人李艳霞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七万元;对被告人许琪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2019年10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艳霞上诉案二审维持原判。截至目前,李艳霞仍然在监狱当中服刑。
爱心村被撤销登记后成立清算组
起诉李艳霞要求返还1300余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显示,爱心村起诉李艳霞,是因为该村被撤销登记后,成立的清算组在审核财务账目并向有关部门查证时发现:李艳霞在担任爱心村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未按财务规定处理账目,将爱心村的捐赠款、救助款及开办费用等应当归属于爱心村的合法财产,转移至个人账户或由个人占用。为此,爱心村要求法院判决李艳霞依法返还相关财产。
对此,李艳霞辩称,在经营管理爱心村期间,日常开支不可避免,无法全部通过对公账户结算。她称爱心村长期入不敷出,其能维持运转实际上一直是她个人在垫资,因此是爱心村欠她的钱。李艳霞强调,起诉所涉账户中的资金实为其个人财产,不存在财产混同或不当得利的情况。此外,她还主张爱心村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而在一审判决中,本案中爱心村只是被武安市行政审批局撤销了行政登记证书,该主体尚还存在,并未被注销,故爱心村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故对李艳霞提出的爱心村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清算组的成立不合法等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认为爱心村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李艳霞作为社会公益性质的爱心村的负责人,本应建立一套完整严格的财务制度,对进入对公账户的社会捐款及政府补助款应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公开透明,但其将进入对公账户的大额款项分批转入其个人账户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且李艳霞不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在管理爱心村期间,存在为爱心村垫付费用的情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其提出的名下9个银行存款系李艳霞合法财产,在管理爱心村期间存在为爱心村垫付费用的抗辩理由,不予采信。对于所涉及的相关财产,应视为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判决李艳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爱心村不当得利款13683620元;驳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前,李艳霞亲属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李艳霞名下所有的财产都被冻结,“她开铁矿被政府占地后赔偿的1000多万、做服装生意赚的钱,爱心村的孩子结婚收的彩礼等财产都在里面。”曾探视过李艳霞的家属表示:“她对名下财产被起诉感到很诧异,她说她做了一辈子好事,虽然有一些过错,但也不至于去贪善款。
红星新闻记者钟梦哲